2009年3月5日,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指出:“就业不仅关系个人生计而且关系到尊严”,他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2009年仅应届高校毕业生就有611万人,还有数百万存量的失业毕业生,近700万大学生面临找工作问题。从今年1月份温总理在北航参加“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闭幕式活动到两会期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他多次在正式场合提到了大学生就业问题,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次又一次摆在突出位置甚至是首要位置,他要求国务院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部署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在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共立案5035件,教育方面的提案657件,就业方面的提案632件,排在所有热点问题立案数量的前两位,足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重视程度。从两会前后公布的相关政策来看,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大学生就业向以下四个方向倾斜:
第一,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
今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把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放在首位并为了解除毕业生的后顾之忧提供优厚的保障政策。例如,对在相应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招录和公务员招录实行优先录取等。
第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不但是大学生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是提高全社会创造性和创造能力的捷径。自主创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大学生就业的压力。国家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主要提供以下三条优惠政策:
(一)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还可以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贴息扶持。
(二)政府提供创业服务方面,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创业指导服务提供一条龙的创业服务;还将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的政策扶持。
(三)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可以说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问题。把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作为当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给予高度关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和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作为80后的优秀大学生要直面经济危机挑战,抓住政策机遇实现人生梦想。
第三,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国务院《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从三个方面对完善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相关政策做出了要求:
(一)清理影响就业制度性的障碍和限制。主要是在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要认真清理现行制度,简化手续,做好服务工作,形成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有利环境。
(二)取消落户限制。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所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包括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定额税收减免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可享受高至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第四,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
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最新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责任编辑:y 创业投资) |